书墨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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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 三件事(第1页)

富特这地方,就算在最好的时候也显得空空荡荡。

城里满是黏土和泥砖建造的房屋,偶尔夹杂着一两栋两三层的石楼,那是富人或富商的住所。

整座城市从市中心的大湖向外延伸,街道笔直却通常很狭窄,要到某个特定的地方,就得在几十条迷宫般的街巷里穿梭。

这里的布局毫无逻辑可言,没有什么宏伟的设计,只是个曾经住过近二十五万人的大地方。

如今只剩下四分之一的人口了。

太多人在对抗乌鸦教的战斗中丧生,而随着半个城市被毁、经济崩溃,剩下的人里,许多也去了空旷平原另一端更宜居的地方。

我大半辈子都住在这儿,可有时这寂静会让我心神不宁:偶尔我会猛地转身,仿佛听到不存在的脚步声,或是凭空出现的笑声。

那是鬼魂吧。

究竟是我想象力太丰富,还是这座城市残留的记忆在作祟,我也说不准。

但集市总能改变这一切。

集市设在富特的湖边,位于码头和附近众多农田之间,是这座城市跳动的心脏。

周围排列着高大的砖房,有的用作仓库,有的是工匠的作坊,有些甚至还涂着剥落的油漆;但不站在高处根本看不见这些,因为成千上万的人在这儿摩肩接踵。

大多数人的模样和穿着都和我差不多:皮肤黝黑、头发棕褐,穿着朴素的打补丁束腰外衣,肩上挎着个小包。

但也有许多人不一样。

黑发和金发很常见,偶尔还能看到红发或白发。

肤色差异也很大——我这种棕褐色皮肤很普遍,浅白色也不稀奇,可有些人惨白如纸,有些人则黑得像木炭。

那些叫卖货物的农民、商人、工匠,偶尔还有炼金术士,就和其他人不一样了:他们的衣服精致且没有补丁,腰带是皮的而非麻绳,有些人甚至穿着染色衣物,鲜艳的色彩在人群暗淡的色调中格外显眼。

除了我们的餐馆,这是我在城里最喜欢的地方;这儿是少数能让富特真正显得有生气的地方之一,涌动着那些太爱这片土地而不愿离开的人。

看着他们,我心里就涌起一股自豪感。

尽管一丝愧疚仍像牙缝里的肉渣似的粘着我。

我来这儿有三件事要办:取一批农产品,取我们订的肉,再找个修补匠修修包里叮当作响的两口平底锅。

前两样我知道该去哪儿找,但妈妈最喜欢的铁匠总在四处流动。

她也常不来集市,那样的话,我就得穿过大半个城市去她的铺子。

虽说麻烦,但妈妈一眼就能看出修补得好不好,而陈师傅的手艺好、价格公道,是性价比最高的。

反正我也没那么多零钱找更贵的。

在人群中穿行是种本事。

速度是次要的——聪明人首要考虑的是避免被抢。

我在人潮中左躲右闪,把那些站不稳的人推开。

把人撞倒在地是很危险的,因为摔倒的人瞬间就会被汹涌的人潮踩扁。

好在人群的密度让大多数人至少有三四个支撑点,而且多数人会很快把摔倒的人扶起来。

在拥挤的人潮中艰难穿行花了些时间,但最终人群稀疏下来,把我送到了茉莉的摊位前。

各种蔬菜、豆子和谷物摆在箱子里,在一个小棚子下遮着,摊位周围有几个壮汉守着,把那些不从正面过来的人推开。

茉莉正和一个胖女人讨价还价,几个人要么等着她完事,要么在挑选货物。

或许是我带了偏见,但我觉得明眼人都能看出茉莉很美:她有着完美的可可色皮肤,五官端庄,长长的辫子像夜色般乌黑,偶尔有几缕染成了黄、红或白色。

我努力不去看她脖子以下的地方,但说实话,那儿也很好看,我猜。

总之,谁都能看出她日子过得很宽裕。

从我们的交谈中我得知,她是某个地主的第八个孩子,那地主坐拥好几大片农田。

地里种的大部分粮食都通过贸易协议卖给特定的商人,商人们通常会把粮食加工后储存起来,全年售卖。

茉莉的摊位是他们家开的众多摊位之一,不过显然,她的摊位最受欢迎。

我举起手,在摊位周围逛着,看看水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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