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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章(第1页)

一拜天地

九月二十二,宜祈福、祭祀、求子、嫁娶。

今儿是个好天气,阳光明媚微风徐徐,整个主君府都挂满了红灯笼。

来来往往的下人们喜气洋洋,就连从城主府调来守护这场婚事的黑衣高手也都在腰间系着红绸,以示对新人的祝贺。

百里长珩请的客人不多,满打满算也就够凑两桌酒席,蛮荒的所有首领百里长珩都没请,只请了魔主和城主,青霖城宋家倒是通知了,舅舅们有事走不开,也只有老头子一个人来了。

他倒是比百里长珩父母看的开,到他这个年纪了,看什么都觉着好。

能亲眼看见自己外孙成婚已经是很大的福气了,老爷子也不贪对方是什么名门贵族,反正自己家是名门,外孙自有事业,更不需要用姻亲来扶持。

只要对象是个好相与的,外孙喜欢,两个人能互相扶持走一辈子便是好的,至于其他,不重要。

百里长珩自然极为高兴老爷子能这样想。

虽然百里长珩没有请外人来观礼,但是排场可是做的十足。

主君府门口两条街,基本都挂上了红绸和灯笼,开席的时候这两条街同样会搭上桌子摆上酒席,按百里长珩的说法,这流水席要摆上三日,一应花费,全部由他的私库出。

两人毕竟都是男子,很多男女成婚的礼俗百里长珩在大婚前就取消了,只留下拜堂一样。

别的只要长随不乐意的,百里长珩也愿意顺着他取消。

长随不乐意迎宾,自然有他顶着,愿意陪他一起去敬酒就去,不愿意自然也有他替长随挡下。

长随在屋里听下人说了这许多事,内心熨帖,坐在梳妆台前静静瞧着镜子中的穿着大红喜服,戴着金冠流苏的自己。

其实长随到现在也不知道,自家主君到底喜欢自己什么?

他喜欢主君,自然是因为主君是第一个对他好的人,是教他识字,看书,懂礼的人,是他昏暗世界里唯一的光,是带他走出污泥,是愿意奋不顾身救他的人,更是让他每时每刻都牵肠挂肚的人。

但是主君喜欢他什么呢?

论美貌,长随自认只能算是上乘,若说举世无双,那不可能。

长随在神州的时间不长,见过的人也不太多,但是论长得比他好看的,也不少。

不说远的,就说百里长珩与之定下盟约的涅野,这位魔生的美艳,雌雄莫辨,一双眼更是风情万种,在魔都,这位涅野的美貌也是众魔趋之若鹜的存在。

反观自己,虽说也生的剑眉星目,可不爱笑。

一张冷脸总是被别人说看起来像是别人欠了自己百八十万灵石,有种不易接近的冷漠。

这些长随都知道。

他还知道自己不如涅野会说话,涅野此人,见人说人话,见魔说魔话,对着主君也是一口一个小美人的叫,长随在很长一段时间,嫉妒疯了。

几次提剑上门,都因为对方暂时对主君有用而未下手。

长随不明白主君为何拒绝涅野许诺的魔后,反而娶了一个从蛮荒爬出来的贱民。

是因为自己对主君好吗?

也不见得。

若说对主君好,魔迭也对主君好,可是主君也没选择娇艳的魔迭。

不图色相,也不图对人好,那主君,到底在图自己什么?

长随这么问自己。

可问了许多遍,依旧没问出个所以然来。

他记着自己几次三番惹主君生气,也记着主君的腿为何而废,更记得自己化魔时做的那些混账事。

长随问自己,何德何能,成为主君的妻。

屋外突然传来奇怪的声响,长随即便是走神,警惕性也十分高,声音一出,他立刻起身从边上的桌子上抽了剑拉开房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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