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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章(第1页)

第29章

阿椿开始计划回南梧州。

首先,等母亲身体再好些;其次,有钱买一辆马车,阿椿会赶车,不用雇人;最后,要多准备一些吃的、足够母亲吃半个月的药,以及一根结实的棍棒。

还要留下书信说明情况,不能让老祖宗和夫人担心,也恳请不要责备她院里的侍女……啊,啊,想到这里,阿椿又开始犯愁。

无论去哪里,都会有人跟着的。

除非……像现在这样,在庄子上。

因是自家庄子,又是主子们散心的地方,侍女们不会跟那么紧。

在庄子上又住两日,沈家的姑娘们依依不舍地回了京中宅院,还带着两篓活蹦乱跳的鱼,都是阿椿带着姐妹们一同钓的。

阿椿这一手钓鱼的好功夫,老祖宗夸赞了许久。

阿椿更觉愧疚。

陈院判与刘大夫再来为沈云娥诊治时,悄悄为阿椿把了脉,果不其然,她也有误食牵牛红娘子的痕迹。

不过阿椿年纪小,身体康健,肺腑并未受到侵害,只需注意一点——今后不可再碰南天竹。

南天竹本就全株有毒,人服之兴奋、肌肉痉挛乃至呼吸麻痹、昏迷;对于食过牵牛红娘子的人来说,毒性更是堪比砒霜,小小一片叶子便会致命。

次日,沈府中所有的南天竹被尽数拔去,丝毫不留。

阿椿觉得沈维桢太严苛了,她又不是傻子,知道南天竹有毒,又怎会去吃呢?总不能逛花园中看到它,立刻“呀它似乎有毒让我来尝一下”

——她又不是神农。

如今被拘在宅院中,阿椿哪里都出不去,只能努力筹谋。

渐渐,七月流火,天气转凉。

好几次旬休,沈维桢都在翰林院中。

寅时一刻,天尚未亮便起床,打拳或练剑,简单吃些东西,便骑马去翰林院;寻常人都是申时便可离开归家,沈维桢不同,他如今深受器重,做的也多,常常亥时才到家。

其他倒也罢了,只是这个时刻,阿椿已经睡下了。

没有一日休息,天天都要额外多做三个时辰,连同阿椿说句话的时间都挤不出来,已经足够令沈维桢厌烦,他开始理解那位不洗脸便来翰林院、且揣着肉在路上吃的同僚;

好不容易,凑出程子曦休息的时间,安排了他与沈湘玫见面。

沈湘玫回来后,派侍女说,程子曦相貌不错,但她不愿轻率定下,可以安排下一次相看,再做定夺;

程子曦连夜来见沈维桢,说大事不妙我好像认错人了。

已经连续六十日无休息、上班八个时辰的沈维桢,原本在喝鱼汤,听见程子曦如此讲,很想将整碗汤从他头上淋下去。

“什么叫认错人了?”

沈维桢说,“你又不是第一次见我五妹妹。”

“从一开始就认错了,”

程子曦面露难色,“元敬,我中意的那个姑娘,似乎并不是五姑娘。”

沈维桢沉着脸,放下碗。

“那是哪个姑娘?”

沈维桢说,“说。”

“时常和五姑娘在一起的那个,喜欢穿绿色裙子,身量更小些,文静,皮肤更白,说话声音不大……哦,对了,她眼角这里有粒小痣。”

越听,沈维桢脸色越差;直到最后,他才缓和了神色:“那是我六妹妹。”

多年好友,程子曦直接说:“我想娶你六妹妹。”

沈维桢说:“滚——你当我们家姑娘是什么?你说想娶便能娶的?”

程子曦不死心:“认错人是我不对,但我是真心敬重你六妹妹,再看不进去旁人。”

沈维桢头疼:“能等我吃完饭再说么?我刚回家就听你这样说,脑子实在乱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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